机关各部门、各管理处、分公司:
根据北京市建委印发的《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活动方案》及开展专项活动的通知中的工作安排,公司特制定完成计划如下:
一、5月4日至5月30日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到管理处进行新条款的解读。
二、要求各管理处5月30日前将自检情况及整改计划上报公司,根据计划和新服务标准完成自检及整改工作。
三、公司要求各管理处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,并要求管理处在自查整改过程中,要向业主做好宣传工作,听取业主意见,并要求各管理处负责人要向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、乡(镇)及业主委员会报告达标活动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,征求他们的意见,并在管理处明显位置将整改的内容及效果予以公示。
公司各职能部门将针对以上工作对各管理处的服务情况进行核检,发现不合格项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改,再次检查后如仍有不合格项,将作为当季日常考核记为当月考核成绩。
四、整改完成后各管理处要严格执行《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(一级)(试行)》,做好各项服务工作。
五、根据市《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活动方案》的要求,于10月15日前完成《住宅物业服务达标征求意见表》的填报,同时将本次活动的总结上报公司。
附件:住宅物业服务达标征求意见表
北京华特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